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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
股份 148,612,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33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29,632,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37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8,980,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96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
代表股份 37,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32,0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5%。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广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中企业类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2,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9743%;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9743%;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5,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3.9743%;反对 2,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2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2,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48,612,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7,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周喻、李沫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且出具了《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