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28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
性文件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肖海军、刘爱明、蒋星睿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