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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15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称“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6: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
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
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样式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
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
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董
事会办公室,邮编:410205。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 668 号
    联系人:侯亮、廖芸
    电话:0731-89910909
    传真:0731-88801768
    邮箱:hl@lihero.com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
开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 2: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00”
    2、投票简称:“力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力合科技(湖南)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
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
1.00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
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应位置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票数;非累积
投票提案,请根据投票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