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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力合科技(湖
南)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变更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会计估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款
项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根据应收款项的结构特征,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公司应收款
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划分标准。
    经公司研究,对应收款项的组合划分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公司认
为变更后的分类组合与会计估计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公司的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公司以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应收款项—账龄组合         账龄        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款项—政府款项组合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                          5%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应收款项—非政府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非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
         款项组合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因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信用级别较高,信用履约能力较强,未来收回可能
性较大。根据公司客户结构及其信用特征,以区分不同类别客户预期信用损失的风
险特征,将应收款项的组合重新划分为非政府款项组合、政府款项组合。
    (2)应收款项分类中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仍按照原相应的会计估计处
理。
    4、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 50%,此次变更不会导致下一报告期公司盈亏性质
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
计处理,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情况,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计量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进一步完善应收款项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可以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