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公告2022-05-16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6 号)。现在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期后回款金额
应收账
日期 款账面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4 月 合计
余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1
42,779.61 6,447.47 15.07% 6,447.47 15.07%
年末
2020
32,317.84 17,772.90 54.99% 1,279.47 3.96% 19,052.37 58.95%
年末
2019
27,821.86 17,069.14 61.35% 3,865.34 13.89% 216.36 0.78% 21,150.84 76.02%
年末
其中:近三年应收款项中政府款款项组合的收回情况 单位:
万元
应收账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政府款项组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项目 款账面
余额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 1-4 月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021
21,802.36 2,670.78 12.25% 2,670.78 12.25%
年末
2020
14,759.30 7,696.58 52.15% 265.29 1.80% 7,961.88 53.94%
年末
2019
13,761.29 9,201.85 66.87% 1,247.11 9.06% 12.00 0.09% 10,460.96 76.02%
年末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近三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影响金额测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2,779.61 32,317.84 27,821.87
变更前:坏账准备余额 5,354.97 4,014.76 3,578.28
变更后:坏账准备余额 3,948.12 3,240.60 2,782.84
影响差异数 1,406.85 774.16 795.44
年度净利润 25,461.55 26,127.28 22,999.79
影响差异数/年度净利润 5.53% 2.96% 3.4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但通过上表的数据测算可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差异数占净利润比重非
常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金计提政策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组合项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以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账龄为信用风
雪迪龙 预期信用损失率
险特征划分组合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聚光科技
应收账款—政府款项 5%
先河环保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蓝盾光电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款项—非政府款项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率
力合科技
应收款项—政府款项组合 5%
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账 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及以上
雪迪龙 3.00% 15.00% 40.00% 60.00% 80.00% 100.00%
聚光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先河环保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蓝盾光电 5.00% 10.00% 30.00% 80.00% 100.00% 100.00%
可比公司平均 4.50% 11.25% 32.50% 72.50% 82.50% 100.00%
力合科技 5.00% 10.00% 30.00%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政府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聚
光科技一致,企业客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先河环保保持一致,企业客
户 3 年以上的应收款 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高于聚光科技、雪迪龙、蓝盾
光电,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谨慎。
四、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了复核。因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
信用级别较高,信用履约能力较强,未来收回可能性大,历年来未发生坏账核销
的情形。经公司研究,对政府客户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以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以往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影响。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根据公司客户结构
及其信用特征,以区分不同类别客户预期信用损失的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的组
合重新划分为政府款项组合、非政府款项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较为谨慎;经测
算,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 5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
近公司的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
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
五、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本次变更
会计估计事项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2]第 4-00111 号《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
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力合科技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科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