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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科技: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2-24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审
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上述议案尚需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成立时间:2012 年 03 月 06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
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
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
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合伙人(股东)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500 人。
       大信会计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18.6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6.3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35 亿元。2021 年度,大信会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 197 家,收费总额 2.48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
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
款。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
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上官胜,201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郝学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毕文涛,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
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
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悦,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等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
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
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
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
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综上,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
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2.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较好的执业操守
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