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0-02-10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向崔岺、
张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苏州矩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矩度”)2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上
市公司通过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苏州矩度 75%的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持有苏州矩度 100%的股权。
一、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
区间内相关指数的累计涨跌幅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公
司董事会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本次交易事项,在本次交易首
次信息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创业板指数
(399006.SZ)、计算机指数(CI005027.WI)的累计涨跌幅如下:
前第 21 个交易日 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收盘价) (收盘价)
公司股票价格(元/股) 61.12 50.07 -18.08%
创业板指数 1,669.54 1,790.24 7.23%
计算机指数 4,971.78 5,299.61 6.59%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25.31%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24.67%
剔除大盘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在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跌幅为
25.31%;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上市公司股票在预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
跌幅为 24.67%。
因此,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
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 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二、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之日前六
个月至《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披露之前一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矩子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交易对方;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知情人员;
4、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其他内幕知情人员;
6、前述自然人核查对象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
(三)核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买卖矩子科技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
结果,上述自查范围内的主体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单位:股
交易主体 身份关系 交易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00 64,733 卖出
兴业证券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00 64,633 卖出
股份有限 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00 64,533 卖出
2019 年 11 月 28 日 64,533 0 卖出
标的公司工程
张传志 2019 年 11 月 28 日 1,000 1,000 买入
经理
矩子科技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卖出矩
子科技股票均为参与矩子科技 IPO 余股包销买入,且卖出股票时间分别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8 日,卖出矩子科技股票行为发生在矩子科技商
议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之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账户参与矩子科技余股包
销买入并卖出包销股份事项不属于内幕交易。
张传志买入矩子科技股票均为其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做出的
投资决策,且买入股票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发生在矩子科技商议筹划本
次交易事项之前,该交易事项不属于内幕交易。张传志就上述买入矩子科技股票
事项作出说明如下:
“本人在 2019 年 11 月 28 日买入矩子科技股票时并未获知本次交易的任何
信息,上述买入矩子科技股票的情形是本人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的情况
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事项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根据相关自查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按照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能将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
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
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