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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矩子科技: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3 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 2018 年 8 月下发的《关于 17 年发布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的实施时点的通
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
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对执行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
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
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修订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
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
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有关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
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