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现将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 核准上 海矩 子科 技股份 有限 公司公 开发行 人民币 普通 股( A 股)
2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551,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55,479,40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495,520,597.48 元。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9SHA2025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静安寺支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上海矩子科技
1 121935633710102 机器视觉检测设
股份有限公司
备产能扩张建设
苏州矩子智能
2 512905407910501 项目
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矩子科技
3 121935633710301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机器视觉检测设
苏州矩子智能 有限公司上海 备研发中心项目
4 512905407910302
科技有限公司 静安寺支行
营销网络及技术
上海矩子科技
5 121935633710804 支持中心建设项
股份有限公司
目
上海矩子科技
6 121935633710605 补充流动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 环评批复 投资额
号 (万元)
(万元)
机器视觉检测
苏州工业
1 设备产能扩张 苏园行审备[2018]83 号 13,738.47 13,738.47
园区国土
建设项目
环保局
机器视觉检测
002246200
2 设备研发中心 苏园行审备[2018]83 号 7,887.73 7,887.73
号
项目
营销网络及技
国家代码:2018-
3 术支持中心建 - 15,039.70 13,925.86
310112-39-03-003997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 - 14,000.00 14,000.00
合计 50,665.90 49,552.06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额 495,520,597.48 元,其中 14,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
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分批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
发展的实际需求。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的,资金
主要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需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资金(含相关收益)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
金。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
集资金余额(含相关收益)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且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
司主业经营规模的巩固和扩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