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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矩子科技: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3、本次拟投资设立的显示及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
署合伙协议,后续设立、募集、登记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基金在投
资过程中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交易方案以及经营管理等多种
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
势,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人民
币与普通合伙人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
港益辰”)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显示及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苏州
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动能基金”;暂定
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
机构合作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 1 幢 B1-08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田森)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3-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110KB4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王家恒                35.50%            355
                周立                20.00%            200
              刘春红                16.50%            165
                乐健                10.50%            105
                金杰                 9.50%             95
              王剑川                   4%              40
              郑仁亮                   3%              30
      北京益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10
                小计               100.00%          1000
   (二)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231
号(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王家恒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6-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48443953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
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芯动能”)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5879。
    (三)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 225 号星虹大厦 1 幢 801 室
    法定代表人:张茜

    注册资本:23,097.6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7-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PYBCP80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
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芯鑫融资租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 6 号楼 8-07

    法定代表人:袁以沛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01-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BN499H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

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兼营与主营
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张家港益辰、北京芯动能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各方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
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意向,未参与本次基金份额的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

职,公司对投资决策没有一票否决权。
   四、创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目标基金规模:10-15 亿元人民币
   4、基金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缴付出资。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以工商核
准为准)。
   7、截至本公告日,芯动能基金仍处于筹备期。本次合伙协议签订时,投
资人及投资比例:
                                          认缴金额     认缴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万元)     比例
张家港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2.77%   普通合伙人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27.78%
芯鑫融资租赁(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55.56%   有限合伙人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3.89%
合计                                        36000      100%
   上述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方向
   合伙企业将主要对显示、半导体产业的项目进行投资,并专注于显示及人

机交互、物联网、智能制造等细分市场。
   2、期限
   合伙企业期限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前四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后的剩余经营期限为“退出期”。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
清算,经执行事务合伙人自主决定,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可延长一年;经战略咨
询委员会批准,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可再延长一年。
   3、出资缴付
   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

知,每一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规定于付款到
期日当日或之前将当期应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款通知指定的募
集资金结算专用账户。每一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约定分三期实际缴付。
   4、责任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受限于《合伙企业
法》,有限合伙人未参与执行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
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管理人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会计制度
   合伙企业应于运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在每一完整会计年度结束之
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7、普通合伙人权利
   普通合伙人对于其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
以及按照协议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8、有限合伙人权利
   (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协议所述的报告;
    (3)按照协议规定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
    (4)按照协议规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
    (5)按照协议规定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以及
    (6)按照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

    9、收益分配
    (1)首先,投资成本返还。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
人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100%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
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 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
得的优先回报;
    (3)然后,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
至其获得的累计分配额等于全体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段累计获得的优先回

报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3)段获得的累计分配额之和的 20%;
    (4)从次,80/20 分配。如有余额,(a) 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b) 20%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合伙企业已分配金额达到实缴出资额的 300%
    (5)最后,75/25 分配。如有余额,(a) 75%分配给全体合伙人,(b) 25%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0、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和转让
    除下述情形外,有限合伙人无权退伙:
    (1)根据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

业;
    (2)根据协议的约定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被除名退伙;
    (3)根据协议约定当然退伙;
    (4)因适用法律、法规或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或执行事务
合伙人认可的其他原因而必须退伙;
    (5)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合理善意认为相关有限合伙人投资于合伙企业会
对被投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在监管方面带来重大负担,则执行事务合伙
人有权要求该等有限合伙人退伙;以及

    (6)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的其他合理原因。
   未经执行事务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
合伙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也不得将该等合伙权益直接或间接质押、抵
押或设定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第三方。
   六、投资基金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
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投资渠道,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能力。
   本次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是公司正常的投资行为,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
定增长的需求。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产生重大财务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并进行工商
登记、基金备案,后续能否完成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伙企业在投资过
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内政策、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本次的投资目
的及投资收益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
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
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公司承诺在本次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出资的,为分期
出资期间及全部出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
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芯动能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