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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矩子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1、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
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
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
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
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 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
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
调整: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
项目;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
益”行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
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 2017 年、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
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部分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于 2017 年、2019 年修订并发布的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
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