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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2019-12-03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2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网上发行数量为 1,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0%。发行价格为 17.68 元
/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
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7.68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公
告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
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9 年 12 月 4 日(T-1 日,周三)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http://www.p5w.net);
    3、参加人员: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主要成员、光大证券相关
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 www.tiamaes.com)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上路演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