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作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简称“招股说明书”),该招股说明书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8 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的 规定和要求进行制作。本人保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认招股说明书中与本人相关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且不存在指使发行人违反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指使发行人披露有虚假陈述、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并对此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郭建国 共同实际控制人: 田淑芬 年 月 日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