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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19-12-04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迈科技”或“发行人”)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2 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的有关业务规则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
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
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7.68 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 T 日(2019 年 12 月
5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郑
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1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
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
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
购。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
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进行投资决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为 38.99 倍。本次发行价格 17.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22.99 倍(每股收益按
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6,068.99 万元。按本次
发行价格 17.68 元/股、发行新股 1,7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56.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 3,987.0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


                                   2
净额为 26,068.99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天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42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购
简称为“天迈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300807”。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1,7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5%,
网上发行 1,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
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7.68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5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68.99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
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T-2 日)在《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3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2)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19 年 12 月 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
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
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
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9 年 12 月 3 日
(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
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
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必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
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7,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
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网上投资者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17,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
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
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
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公
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本次发行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网 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 www.tiamaes.com)查询,敬请投资者仔细
阅读。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5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迈科技       指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
                      指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700 万股
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
网上发行              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投资者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T日                   指网上发行申购日,即 2019 年 12 月 5 日

                      指《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发行公告》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 1,70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5%,网
上发行 1,7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


                                    6
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7.68 元/股。

    (四)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
    2019 年 12 月 3 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上市提示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9 年 12 月 4 日(周三)   网上路演
               T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9 年 12 月 5 日(周四)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9 年 12 月 6 日(周五)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9 年 12 月 9 日(周一)   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 日
                                 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2019 年 12 月 10 日(周二)
             T+4 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19 年 12 月 11 日(周三)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
   (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
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7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7.68 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
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38.99
倍。
    本次发行价格 17.6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天迈科技”,申购代码为“300807”。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9 年 12 月 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
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
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1,700 万股。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将 1,700 万股“天迈科技”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
该股票唯一“卖方”。



                                    8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9 年 12 月 3 日(T-2 日,
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
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
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超过 500 股必须为 500 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
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17,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
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
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
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
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9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 万元
以上(含 1 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
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
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 日 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
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
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
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
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
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
认购 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10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 年 12 月 5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 年 12 月 6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T+1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 年 12 月 6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
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
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 2019 年 12 月 9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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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
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T+4 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
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二)中止发行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2、在发行承销过程中,出现涉嫌违法违规或异常情形的,被中国证监会责
令中止发行;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
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
行。

       (十三)余股包销

    网上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
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
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
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

                                    12
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建国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 106-606 号房、
     住所:
                  108-608 号房
     电话:       0371-67989993
     传真:       0371-67989993
     联系人:     刘洪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电话:   021-52523078、52523079
     传真:       021-52523024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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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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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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