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曙衢)2020-04-2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曙衢)
本人作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 7 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 7 次董事会,以现场参加,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故对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做决策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主要有:
1、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关于公司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本次追认日常性关联交易。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
发展战略进行整体规划,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司稳定持续
的发展。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程序和履职能力提出建议。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对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考察,
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持与会计师进行沟通,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并对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了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依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以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
薪酬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 2019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
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
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其他工作
1、2019 年度,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2019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19 年度,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19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19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公司对于
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20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
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
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曙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