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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8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 10 号楼 8 单元郑州天
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
称“股东”)共有 27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40,133,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9.14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39,064,7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743%。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68,3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4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 人,代表股份 1,885,8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3%。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12,0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7%;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3%;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6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8864%;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3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许闽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9,994,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129,5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郭建国、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郭田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443,0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9%;
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88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8144%;反对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5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冉、李聪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