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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7-02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郭建国先生、许闽华先生、刘洪宇先
生、张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李
曙衢先生、吴跃平先生、关志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 7
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其中吴跃平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曙衢先生、吴跃平先生、关
志超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 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李曙衢先生自 2016 年 6 月 28 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将在李曙衢先生任期满六年之前,完成相
应独立董事的更换工作。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
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
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郭建国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8 年 6 月,大学本科学历。
1982 年 6 月至 1984 年 6 月,任郑州市电车公司(1984 年与郑州市人民汽车公司
合并组建为郑州市公交公司,1995 年改名为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统计员,
1984 年 6 月至 1985 年 7 月,任郑州市公交公司维修员,1985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郑州市公交公司检验员,1992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郑州市公交公
司科研室副主任,1999 年 11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科研
室主任,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网络信息中心主
任兼总经理助理,2008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在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不担
任职务,保留人事关系;2010 年 8 月 2 日至 2012 年 9 月,任郑州商都通卡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郑州天迈科技有
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 年 6 月起任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289,680 股,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持有公司 14.85%股份的股东石河子市大成瑞
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与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田淑芬女士系夫妻关系,郭建国先生与田淑芬女士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郭建国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刘洪宇先生系翁婿关系,除
此之外,郭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建国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2、许闽华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62 年 8 月,大学本科学历。
1982 年 2 月至 1987 年 6 月,任郑州市电车公司技术员,1987 年 7 月至 1990 年
7 月,任郑州市公交公司生产总调,1990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任郑州市公共
交通总公司生产总调,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1 月,任郑州市交通总公司三公司
副经理,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河南省中裕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副书记,2000 年 2 月至 2004 年 4 月,在郑州市公交总公司科研室担任工程师。
2004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郑州天迈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4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4 月 15
日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7 年 7 月 6 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7
年 12 月 4 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闽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 股,为持有公司
14.85%的股东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占比
8%),除此之外,许闽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闽华先生作为董事候选
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3、刘洪宇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87 年 8 月,大学本科学历。
2009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在郑州天迈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
理、总经理助理。

    2014 年 6 月 28 日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7 月 6 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17 年 7 月 17
日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洪宇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国先生和田淑芬女士(持有石河子市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 62.5613%份额)之女婿,除此之外,刘洪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洪宇先
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4、张国安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71 年 9 月,MBA,拥有注册会
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专业资质。曾任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南
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和部门经理等;云南神宇新能源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张国安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
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曙衢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71 年 9 月,硕士研究生学历,
具有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会计师职称,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盈科
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郑州)分所管委会主任、
税法与上市部主任,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河南省法学会常
务理事,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河南省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律师
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律师协会财政与税收专业委员会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曙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
执行人。

    2、吴跃平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山
大学工商管理学博士后, 高级会计师。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兼任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金融专家
咨询库专家。同时担任中原环保(000544)、设研院(300732)等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198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历任南阳商业学校会计学教师、民生证券投
资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裕燃气(HK03633)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跃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
执行人。

    3、关志超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9 年 5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博士、教授级高工、博导,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总工程师,深圳市交通控制与仿真工程中心主任,
广东省智能车路协同管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交通部智能车路协同行业研发
中心副主任。国家科技专家委专家,国家奖励办专家、国家 863 现代交通领域专
家,国家重大专项计划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常务理
事、城市交通领域专家,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行业专家、交通运输部信息化专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化专家等。深圳市智能交通领军人才、菁英人才,学科带头
人。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大学等兼职教授,
中科院深圳先进院特聘研究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跃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
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