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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0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
就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并同意将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本议案内容。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符合我国
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
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我们一致同意本报告中的相关结论。

    四、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
合公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
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在对外担保的管
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终止实施“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对募集资金的优化调整,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
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议案
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
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的,遵循了公平原则,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
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
意公司实施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本页无正文,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关志超                   吴跃平                 李曙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