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2020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2021-04-10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
广会专字[2021]G20030010047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附件: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明细表…………………………………………… 3
2020 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说明
广会专字[2021]G20030010047 号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郑州天迈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
广会审字[2021]G20030010013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
后附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天
迈科技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
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
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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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审核工作以对明
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天迈科技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天迈科技为满足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
司 2020 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国铨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 芳
中国 广州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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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修订)》 中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
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216,002,483.00 468,847,179.1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
其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16,002,483.00 468,847,179.11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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