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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证
券法》、《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
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五)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公司财务情况、
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
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监事会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四)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
作计划如下: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
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
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
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
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
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
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
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
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