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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
展公司治理活动。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
工作。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智能公共交通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基于车联
网技术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及服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将在解
决公交公司业务需求基础上形成的车联网等技术,拓展应用在出租、冷链物流、
长途客运、特种车辆等其他智能交通领域,目前已形成以车联网应用为主、城
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为拳头产品,同时为综合交通(TOCC)、智慧公交、智慧
出租、智慧充电、智慧市政、智慧冷链等领域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的
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因受疫情影响,公司 2021 年度营收和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
滑。公司实现营收 232,757,525.16 元,同比增长 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7,267,462.21 元,同比下降 1,275.59%。其中,智能调度系统实现销售
收入 115,986,340.16 元,车辆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15,784,227.76 元,智
能公交收银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38,828,095.39 元,新能源充电监控系统实现销售
收入 15,417,278.02 元,出租车运营监管系统实现销售收入 14,630,006.98 元,软
件产品及其他实现销售收入 32,111,576.85 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1 名董事于 2021
年 12 月份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正在遴选合格人选。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
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关于公
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
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
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三、2022 年度重点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并高效执
行每一项决议。
    2、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召开各
专业委员会议,尽职开展相关工作。

    3、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
公司依法运作,以及公司规范经营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治
理水平。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