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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调整了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0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 316 号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建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
称“股东”)共有 8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35,573,9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4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35,558,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06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 人,代表股份 15,3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指派见证律师两人通过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5,573,9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5,573,91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李聪、姚佳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