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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迈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公告2022-12-16  

                        证券代码:300807           证券简称:天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控股股东郭建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田甜女士、石河子市大成瑞
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按照《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有关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郭建国先生、郭田甜女士及石河子市
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仍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后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郭建国先生与郭田甜女士、石河子市
大成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大成瑞信”)《一致行动协议》
将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到期,经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
期后不再续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16 年 12 月 12 日,郭建国先生与大成瑞信、郭田甜女士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重大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根据该《一致行动协
议》约定,协议各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召开前先就表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
通,形成一致意见;若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以郭建国的意见作为在该等会议表
决事项的一致意见。

    在上述《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郭建国先生与大成瑞信、郭田甜女士
作为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
动协议》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9 日,郭建国先生与大成瑞信、郭田甜女士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到期,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三、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第八十三条规定: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同时持有本公司股份;(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应
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投资者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应当包括登记在其
名下的股份,也包括登记在其一致行动人名下的股份。

    郭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当前持有公司 37.2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郭建国先生的配偶田淑芬女士持有大成瑞信 62.5613%的合伙份额,大成瑞
信当前持有公司 14.85%的股份;郭田甜女士为郭建国先生之女,当前持有公司
3.42%的股份。

    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的相关规定,《一
致行动协议》到期后,郭建国先生与大成瑞信、郭田甜女士仍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郭建国先生,郭建国先生与田淑芬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三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要求,持
有的股份仍将合并计算,减持股份时需严格按照一致行动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上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
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
利影响。

   特此公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