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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林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3-12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在
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23 号)
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并
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价格为 18.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85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061.4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93.55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20] 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
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
                                      16,000.00           14,000.00
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2,793.55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4,255.00             3,000.00

               合计                  23,255.00            19,793.55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
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
超过 1000 万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
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
账。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
过 1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
    3、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
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
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
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
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造成影响。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
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
为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