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林生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泰林生物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 18.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855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4,061.4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3.5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
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项目名称
(万元) 元)
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 16,000.00 14,000.00
1
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3,000.00 2,793.55
销售网络及技术服务建设项目 4,255.00 3,000.00
合计 23,255.00 19,793.55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泰林生物分别
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金额 期末余额
序号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万元) (万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3301040160015037578 14,000.00 9,017.73
江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2 19045301040027582 2,793.55 7.23
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1
3 71170122000150818 4,516.45 3,306.94
杭州富阳支行
注2
合计 21,310.00 12,331.90
注 1:此金额中包含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主要是本次发行过程中的部分信息披露费用
及发行上市费用);
注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93.55 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差额部分为
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上市费用)。
四、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募投项目将在项目实
施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会有部分
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五、本次追加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
2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000 万元,自
有资金不超过 1,000 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
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计划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进
度和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在原有使用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1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
超过 7,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
品。
3、授权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六、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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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
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
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
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
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
成影响。
八、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追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已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 预计年化 资金
签约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收益率 来源
4
“汇利丰”2020年第 保本浮动收
中国农业 1.80%或 募集
4542期对公定制人民 益结构性存 2,790 2020.3.20 2020.9.25
银行 3.50% 资金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款产品
杭州银行股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
添利宝结构 1.82%或 募集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产品 5,000 2020.3.20 2020.9.18
性存款 3.80% 资金
江城支行 (TLB20201461)
杭州银行股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
添利宝结构 1.755%或 募集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产品 1,200 2020.3.20 2020.4.20
性存款 3.30% 资金
江城支行 (TLB20201462)
杭州银行股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
添利宝结构 1.755%或 自有
份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产品 1,000 2020.4.3 2020.5.3
性存款 3.20% 资金
江城支行 (TLB20201865)
九、本次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追加 1 亿元额度(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
超过 7,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
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
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泰林生物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
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规范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安信证券对泰林生物追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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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超 李栋一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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