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方小燕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0
套微生物控制和检测系统设备及相关耗材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本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
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等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