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7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2930号公司12楼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叶大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6,170,599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9.599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677,200股,占公司总股 数的68.64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3,399股, 占公司总股数的0.949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3,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 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董明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11至议案13的投票权。截至征集截止时间,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3,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3,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68,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3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168,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1,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3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参会关联股东叶大林先生、倪卫菊女士、夏信群先生、沈志林先 生、叶星月先生以及宁波高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股东均 回避表决,其持有的35,676,800股不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93,79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3,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3,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本议案涉及参会关联股东夏信群先生、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赵振波先 生、许正豪先生,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097,800股不计入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5,072,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2,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本议案涉及参会关联股东夏信群先生、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赵振波先 生、许正豪先生,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097,800股不计入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5,072,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2,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本议案涉及参会关联股东夏信群先生、沈志林先生、叶星月先生、赵振波先 生、许正豪先生,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097,800股不计入本议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35,070,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9%%;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90,9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47%;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36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70,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168,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曹丽慧 3、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