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04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2 年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
查,特别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
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监事会 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
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
策、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
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
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监事会会议,对提交监事会的 19 项议案进
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具体如下:
会议 召开时间 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2.04.18 1、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第五次会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审议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14、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2022.04.28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会第六次会
议
第三届监事 2022.05.09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第七次会
议
第三届监事 2022.08.26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第八次会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
第三届监事 2022.10.26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会第九次会
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制定并完善了《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
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
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 2022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
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3、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
行了检查,并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
财务运作规范,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
行,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等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
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
控制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认真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
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
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进入敏感期前以口头或
书面方式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遵守相关保密义务,并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备案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均严格遵
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亦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9、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3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安排如下:
1、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
使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确保
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
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监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
学习,定期组织监事参加业务培训及履职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素质与监督水
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