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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林生物: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813         证券简称:泰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6
转债代码:123135         转债简称:泰林转债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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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通过现场公告展示的方式在
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内幕交易行为。
    (三)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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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
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 Q=939,000×(1+0.6)×(1+0.3)
=1,953,120 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Q=100,400×(1+0.6)×(1+0.3)=208,832 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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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P=[(41.66-0.3)÷(1+0.6)-
0.3] ÷(1+0.3)=19.653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
整已取得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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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作废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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