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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3-1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艾可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8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5,6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40,420,754.72 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5,179,245.28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22 号《验资报告》,对以
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18,980.62              18,9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677.27               8,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9,017.92

                 合计                         42,657.89           36,517.92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
不超过 2 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且
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
账。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5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
进展,合理配置所投资的产品,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同时公司自有资金也存在暂时闲置的情
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 4.5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范围、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资金投资于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四)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经公司董
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授权事项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
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风险监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时,公司
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要求受托方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2、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
根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并建立现金管理
台账;

    3、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
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八、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
超过 4.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
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及其委
托的管理层人员在上述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意见,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

    2、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永新                    覃新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