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0-01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5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屹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
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及相关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0年3月)。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额度不超过等值8000万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
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
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及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