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8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19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议三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19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的议案》、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应
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3、2019 年 7 月 2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报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
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
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了各个生产经
营环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
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
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
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
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
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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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