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可蓝: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10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仔细审阅了《关于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刘屹先生、ZHU QING(朱庆)先生、姜任健先生、
刘凡先生及池州协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安徽长三角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有利
于公司在环保行业进行市场开发和拓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
交易已经前期详尽调研论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中涉及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枞巍:


郭建国:


张 欣:




                                                      2020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