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2-24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
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
容如下:
1、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
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1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
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5、2020 年 4 月 28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0 年 8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
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7、2020 年 9 月 10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9、2020 年 11 月 12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
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不断健全完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
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
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
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
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共计 49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均履行了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规则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
5、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子公司、并对子公司增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
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依法履行了审批程序,未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了各个生产经营
环节,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均进
行了及时登记,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
况。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
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
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
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
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
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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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