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1-054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
简称“《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即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朱弢 2021.2.23-2021.3.26 0 564,540
2 ZHU QING 2021.3.2-2021.7.15 0 559,600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弢先生于2021年2月24日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4,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上述股
份已于2021年3月6日减持完毕;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ZHU QING先生于
2021年2月24日向公司出具了《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减持期间内,朱弢先生、ZHU QING 先生并不知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方案,上述减持行为系根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
作出的交易决策,系独立的个人投资行为,朱弢先生、ZHU QING 先生并未利
用本次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公司股票的建议。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1年7月27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龚灵辉 2021.5.12-2021.6.4 500 500
2 沈宏 2021.1.25-2021.6.18 38800 38800
3 张成 2021.2.24-2021.3.4 3100 3100
4 杜明 2021.2.5-2021.6.22 5400 5400
5 吴堃 2021.2.2-2021.2.10 200 200
6 何国栋 2021.3.2-2021.7.22 30200 29800
经核查,以上6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完
全系个人系根据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走势作出的交易决策,其
本人并未利用本次股权激励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亦未接受任何关于买卖艾可蓝
股票的建议。
同时,上述6名核查对象均出具了声明与承诺,保证不存在利用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如若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愿意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上述核查对象中,何国栋先生个人已认识到作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不应在敏感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基于审慎性原则,其本人自愿放弃参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计划,并愿意配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授权日的董事会
会议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