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1-083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为 50,167,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数为4,628,8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5%。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 席 现 场 会议 的 股 东及 股 东 授 权委 托 代 表人 数 为 6 人, 代 表 股份 数 为 45,539,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6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0人,代表股份数为4,628,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94%。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刘屹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刘屹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刘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关于选举 ZHU QING(朱庆)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ZHU QING(朱庆)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 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ZHU QING(朱庆)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关于选举姜任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姜任健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姜任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关于选举邢敏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7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1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邢敏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邢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葛蕴珊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葛蕴珊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葛蕴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关于选举王震坡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王震坡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王震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曹澍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7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1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曹澍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曹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秦亮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8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2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秦亮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秦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关于选举吕俊俊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58,217 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为:4,619,301 股同意。 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方式表决。吕俊俊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吕俊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0,162,71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 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920%;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0%;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张蕾律师、冯天成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