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可蓝: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
                                        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为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艾可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艾可蓝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的业务发展,补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中海蓝航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
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按年利率 4%收取利息。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已经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合肥中海蓝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UTYXM9T

成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50 年 5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ZHU QING
注册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浮山路 99 号英唐产业园 5 号楼 1 层、2 层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
                      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新
经营范围
                      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
                      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
 2                  ZHU QING                         250                     25%
 3                    刘屹                            50                        5%
 4                    刘凡                            10                        1%
 5                   姜任健                           10                        1%
        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6                                                    90                        9%
                  限合伙)
        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
 7                                                    80                        8%
                  限合伙)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中海蓝航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

       4、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22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08.86                          1,073.74

        负债总额                     883.09                            812.92

       所有者权益                    325.77                            260.82

       资产负债率                    73.05%                           75.71%

        营业收入                     874.29                            320.71

         净利润                       64.95                           -507.01


     注:上表中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注:中海蓝航最近一年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 70%,但中海蓝航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资信情况

    中海蓝航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质押、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

    6、上一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向中海蓝航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ZHU QING

    ZHU QING 先生为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刘屹

    刘屹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及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3、姜任健

    姜任健先生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刘凡

    刘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5、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9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MA2WCD7Q8L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世龙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伯益上东城服务中心 A 区 102

经营范围             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ZHU QING                40.89                 44.4456%
    2               贾志刚                 20.44                 22.2174%
    3               李世龙                 8.18                  8.8913%
    4               李建平                 8.18                  8.8913%
    5               韩国庆                 8.18                  8.8913%
    6               李明双                 4.09                  4.4457%
    7               王春勇                 1.02                  1.1087%
    8                赵昌                  1.02                  1.1087%
            合计                           92.00                 100.00%

    (3)与公司关联关系

    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8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00MA2WBDPK8J

成立日期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凡

注册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伯益上东城服务中心 A 区 102
经营范围          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不含投资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序号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刘凡                71.75                87.50%
    2             朱爽                10.25                12.50%
           合计                       82.00                100.00%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凡担任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中海蓝航的其他股东中,刘屹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ZHU QING 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姜任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刘凡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青阳蓝航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
司员工持股平台;青阳蓝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中海蓝航员工持股
平台。鉴于中海蓝航其他股东股权结构较为分散,股东较多,本次财务资助要求
其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操作较为困难,因此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中海蓝航其他
股东未按照其出资比例与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财务资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
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
体风险可控,被资助子公司将按月向公司支付利息(年利率 4%),不存在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海蓝航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根据资金需求分期提供借款。上
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借款期限:12 个月,以每笔借款转入时间为起始借款时间。
    3、利息计算:年利率 4%,按月收息,到期本清。
    4、资金用途:仅用于中海蓝航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中海蓝航目前处于业务上升期,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业务开展过程中资
金需求较大,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能够协助中海蓝航解决资金缺口,快速开拓船舶尾气后处理领域相关业务。

    中海蓝航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
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中海蓝航的少数股东为其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将不按照出资比例与公司同等条件提供相应的
财务资助及担保。后续,公司将积极跟踪中海蓝航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
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本次拟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其他
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

    八、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公司关联董事
刘屹、ZHU QING、姜任健对本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艾可蓝向控股子公司中海蓝航提供财务资助的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次艾可蓝以自有资金向中海蓝航提供有偿财务资助,满足其资金周转及
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定发展;中海蓝航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
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永新                     刘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