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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可蓝: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3-01-30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3-004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披
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股
东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池州南鑫”)持有公司 3,391,4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6%)。
    近日,公司收到池州南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 2023 年 1
月 26 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时总股 减持股份来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元)       (股)   本的比例(%)    源
                     2022.7.27      30.50      13,400       0.017
                                                                      公司首次公
         集中竞价
                     2022.7.28      31.19      5,200        0.006     开发行前股
 池州      交易
                                                                          份
 南鑫                                                       0.009
                      2022.8.2      30.98      7,400

         合   计                               26,000       0.032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当前总股                 占当前总股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91,420     4.230       3,365,420       4.198
 池州
 南鑫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391,420     4.230       3,365,420       4.1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后, 池州南鑫合计持有股份比例发生变化是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股本由 8,036.75 万股减少至 8,017.30 万股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池州南鑫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
至本公告日,池州南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3、池州南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池州南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