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3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四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
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2、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确
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确认公司 2016-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 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2019 年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19 年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
格,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3、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
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监事
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
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
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
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
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向公司了
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
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
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
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
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
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