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受到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的公告2020-06-17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0-028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受到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傅军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受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指其在要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
的价格收购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资本”)(注 1)的股份,
违反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31.3(注 2)的
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2018 年 8 月 1 日,新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提出一项无条件强制性
现金全面要约,以每股 0.6217 元的要约价收购新华联资本(00758.HK)的股份。
该项要约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完结后,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67.85%新
华联资本股份。
傅军先生系要约人的董事,故此是与要约人一致行动的人。傅军先生在该项
要约完结后的六个月期间内,先后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及 9 日进行了一连串场内
收购,按高于要约价的价格收购 3,990,000 股新华联资本股份。
傅军先生指出其并非蓄意违规,但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并同意接受现
时对他采取的纪律行动。
备注:
1、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前称“庄胜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2、《收购守则》31.3 规定,除非收购执行人员(即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
董事或获其转授权力的人)同意,否则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人均不可在要约
期完结后六个月内,以高于要约价的价格购买股份。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