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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3-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岳硅材”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东岳硅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
证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6.90 元,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07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985,848,466.98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3 月 9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
7-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 20 万吨/年有
                                               298,074.02           160,584.85
     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
 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49,800.00           30,000.00
       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                        20,000.00            8,000.00
               合 计                            367,874.02          198,584.85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1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各省市纷纷发布政策延后开工、
暂停聚集性活动等情况,各产业链企业存在复工滞后,订单延后等情形,受此影
响,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募投项目始终处于停工状态,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造
成较大影响。
    由于行业技术及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出现一定变化,对生产
设备和技术工艺的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对于相关设备的选择和采购
上更为谨慎;部分设备需定制生产,采购周期较长;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
设计时间较早,并受到募投项目整体规划影响,同时,为了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
公司对研发设备和技术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高端研发设备需依赖进口,
采购周期较长;受上述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形势、技术发展方向、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经
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预定完成日期延长,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
模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            使用状态时间
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20 万吨/年有机
                                               2020 年 12 月         2022 年 3 月
        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
  有机硅单体装置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9 月

        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                      2019 年 7 月         2022 年 3 月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超过最
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
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硅橡胶、硅油、
气相白炭黑等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以及有机硅中间体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
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提升。
    公司通过实施“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 20 万吨/年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
项目”,将显著提升公司有机硅产品生产能力、丰富有机硅产品种类,提高产品
质量,增强规模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巩固并扩大公司在有机硅行业的
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实施“有机硅单体装置节
能环保技改项目”,将显著降低公司产品的能耗、物耗水平,大幅提升生产效率
和装置运行平稳性,并提高产品质量。公司通过实施“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将
进一步改善研发环境、创建研发平台、充实研发人员、丰富研发项目,在不断强
化公司的创新能力的同时确保公司能更好的满足客户对新工艺和新产品的需求。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不改变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的同
时,将会大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力。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新材料是现代工业的基石,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离不开优异的新材
料,大力发展新材料对于我国提高整体技术水平、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都有着十
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有机硅材料属于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关联度大,对促进相关
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发展十分重要,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新材料。
    随着我国有机硅工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对有机硅工业的鼓励政策逐步从单
体生产转向有机硅产品深加工、新型有机硅产品开发、新应用领域拓展以及提高
综合利用水平等方面。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将有力地支持有机硅行业持续、健康发
展,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司深耕有机硅行业十余年,已成为我国有机硅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技术
和工艺水平领先的企业之一,现已具备从金属硅粉加工到有机硅单体、中间体以
及下游硅橡胶、硅油、气相白炭黑等系列深加工产品的一体化生产能力,并对相
关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链配套。同时,公司建立起了完
善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不仅在总部建有功能齐全的营销经营部门,还在
我国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等主要市场区域共设立 10 个销售办事机构
以实现客户服务的快速化、个性化、本地化。依托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控
制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公司的有机硅产品在国内市场拥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美
誉度,已积累了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同时凭着良好的市场声誉,公司的客户
基础不断扩大。
    公司完善的生产及技术研发体系将有效保障项目的正常建设和投产运营,完
善的营销服务体系及国内外广泛、优质的客户资源能为项目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提供有力支撑及有效的市场保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
适时安排。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
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
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岳硅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通过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
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
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东岳硅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建亮               罗贵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