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2021-07-30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
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通过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岳集团”)26.92%(根据本次变动前最终数据)的股权,东岳
集团通过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7.7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并通过长石投资直接
控制公司7.50%的股权,从而合计控制公司65.25%的股权。本次变动后,由于长
石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降为0.49%,导致傅军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降至
58.2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岳硅材”)近
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投资”)及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长石投资、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等因金融合同纠纷案,根据北
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4执230号之一,长石
投资所持公司股份84,074,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被司法划转给民生
银行北京分行所致。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长石投资 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7.50 5,925,402 0.49
民生银行
首发前限售股 0 0.00 84,074,598 7.01
北京分行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傅军直接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59.76%股权,且是上市公司东岳
硅材的实际控制人,长石投资与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傅军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长石投资与
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傅军为一致行动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
年7月22日及2021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