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2021-07-30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3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以南、扎西路以西西藏西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办公楼 1 层 117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 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一):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二):傅军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南区宿舍楼 3-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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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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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 9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10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 1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 13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5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 15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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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东岳硅材、上市公司、
指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傅军及东岳氟硅科技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 有限公司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故
指
投资 推选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
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 指 傅军、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因执行司法裁定,减少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股份,致使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7.50%
变为 0.49%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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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路以南、扎西路以西西藏西海冷链
注册地址
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 1 层 117 室
成立日期 2006 年 6 月 5 日
经营期限 2006 年 6 月 5 日至 2056 年 6 月 4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789950598K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 9 层
投资及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
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
经营范围
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国内及进出口贸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傅军 59.76%
2 肖文慧 33.46%
3 刘静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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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建 3.3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 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
居留权
刘静 董事长 女 中国香港 北京 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18 年 1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2018 年 1 月 12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22,05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建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MA3MKYLG9R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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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硅新材料产业投资与管理;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对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房地产
经营范围 开发,货物运输,建筑装饰装潢,化工设备的制造、检测、
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情
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情况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 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
居留权
张建宏 董事长 男 中国 淄博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
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证券市
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傅军)基本情况
名称 傅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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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南区宿舍
通讯地址
楼 3-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是
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傅军直接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 59.76%股权,且是上市公司东岳硅
材的实际控制人,长石投资与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
军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长石投资与东
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傅军为一致行动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
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间接持有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0.SZ)57.13%股权;间接控制东岳集团有限公
司(股票代码 00189.HK)26.92%股权;间接控制新丝路文旅(股票代码:00472.HK)
61.52%股权。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傅军间接持有新华联文化旅
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0.SZ)35.88%股权;间接控制东岳集团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189.HK)26.92%股权;间接控制新丝路文旅(股票代码:
00472.HK)61.83%股权;间接控制新华联资本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758.HK)
72.51%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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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因金融合同纠纷案,根据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 04 执 230 号之一,其所持上
市公司股份 84,074,5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1%,占长石投资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93.4162%)被司法划转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或
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因司法裁定等情况被动减持
股票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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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股。一致行动人东岳氟
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9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75%,其
中首发前限售股股 693,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傅军间接控制
公司 65.25%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925,40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925,402 股。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傅军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65.25%降低至
58.2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傅军、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新华联控
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强
制执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长石投资所持上市公司首发前限售股
90,000,000 股进行拍卖。拍卖流拍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达《执行裁定书》(2021)京 04 执 230 号之一,将其中 84,074,598 股过户
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名下。受让方仍应遵守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并且遵
守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
下: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 10 -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持有股份 90,000,000 7.50% 5,925,402 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0 7.50% 5,925,402 0.49%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
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通过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控制东岳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岳集团”)26.92%(根据本次变动前最终数据)的股权,东岳集团通
过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 57.75%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并通过长石投资直接控制公司
7.50%的股权,从而合计控制公司 65.25%的股权。本次变动后,由于长石投资直
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降为 0.49%,导致傅军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降至 58.2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石投资持有公司的 5,925,402 股股
份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00%。
除以上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的情况。
- 11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自本被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况。
- 12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 13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 14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533-8514338
联系人:张秀磊
- 15 -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 上市公司所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唐山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镇李寨村段
股票简称 东岳硅材 股票代码 300821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博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路以南、扎西路以西西藏西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务人注册地 海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办公
楼 1 层 117 室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 无 □
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16 -
股票种类: 首发前限售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 90,000,000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 7.50%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上市公司已发行
57.75%的股权。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间接控制公司
65.25%的股权。
股票种类: 首发前限售股
变动数量: 84,074,598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 5,925,402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比例: 7.01%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持股比例: 0.49%
股份数量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东岳氟硅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比例
57.75%的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间接控制公司
58.24%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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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否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 18 -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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