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3-22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2-038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
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
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属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
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议
案。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