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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岳硅材: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并
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
事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
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
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同时独立董事曹先军先生、刘胜元先生、张永德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
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及
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0,0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至下一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2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
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
计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曹先军、刘胜元、张永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郑建青、伊港、张秀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30 万吨/年有机硅单体及 20 万吨/年
有机硅下游产品深加工项目”和“有机硅研发中心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
的投入且未来将不再有大额资金投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044.77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
( 2023-2025 )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定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