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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 12 个月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
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
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
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与
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易外汇衍生品,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公司外汇衍生品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
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
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
损益。在外汇汇率、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
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
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保密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
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
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
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
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此举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
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
完善的业务审批流程及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不以
投机为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
成不良影响,锁定汇兑成本。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
交易业务。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
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审
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仕达克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
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事项无异议。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