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
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修订前《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7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50 万元
第十九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10,667 万股,全部   公司的股份总额为 16,000.50 万股,全部
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
           会审议通过: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担保;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第四十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条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对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超过 5,000 万元;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
         的担保。                             任何担保;
                                              (六)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担保;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五)项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
                                              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
                                              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
                                              第一款第一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二)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二)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
第五十   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股
五条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    不 得 早 于 现 场 股 东大 会 召 开 当日 上 午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
         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     结束当日下午 3:00。
         束当日下午 3:00。                    ……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
                                              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
         名方式和程序为:
                                              程序为:
         (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
第八十                                        (一)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
二条                                          3%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
         选人;
                                              ……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
一十六   式为:邮件、传真、电话,在条件允 为:邮件、传真、电话,在条件允许时也
条       许时也可采取专人送达通知的方式; 可采取专人送达通知的方式;通知时限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3 个工作日。 为:会议召开前 3 日。
第一百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
五十六   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   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
条       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范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第一百   围内确定一份或者多份报纸和一个网
                                            露媒体和网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
七十条   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信息的媒体。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
第一百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适用。
九十八
         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条
         上市交易之日起适用。

    二、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明细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其中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将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范围内转授

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其他制

度(其中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