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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江洲)2022-04-0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梁江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 2021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十一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于 2021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
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三次股
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其他相关事
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2021 年度董监高等管理人员薪酬事项、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审计机
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月 1 日在第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的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主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向苏州
柯姆电器有限公司收购 32.5%股权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向苏州
柯姆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工作
    2021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此外,
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进行有效监督,
并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2、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
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
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
己的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梁江洲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