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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胜洪)2022-04-08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刘胜洪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 2021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独立判断,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十一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十一次,未有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公
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对于 2021 年度述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
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列席了两次股
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其他相关事
项依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3 月 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2021 年度董监高等管理人员薪酬事项、2020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并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审计机
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月 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的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
施主体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5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向苏州
柯姆电器有限公司收购 32.5%股权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向苏州
柯姆电器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工作
    本人在报告期内会同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
研,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
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
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
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督公司严格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
相应责任,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责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2021 年 12 月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充分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刘胜洪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