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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仕达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6月8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
达克”)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苏
州柯姆”)股东俞炜先生、高鲁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万元受让俞炜先生、高鲁先生分别持有的苏州柯姆8.89%和4.44%的股权(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苏州柯姆83.33%的股权。
    (二)交易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本次交易在总经
理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俞炜先生和高鲁先生。
    俞炜先生:身份证号32052219751113****,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干将
西路****。
    高鲁先生:身份证号32082719810830****,住所:江苏省泗洪县金锁镇韩湾
村****。
    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
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柯姆电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2,25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7 月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YBYWN47
     6、法定代表人:王永利
     7、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兴南路 20 号 13 幢、14 幢、15 幢、16
 幢、17 幢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家用电器、厨房设备、电机设备及配件,并提
 供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健身器材、美容器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模具销售;
 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交易前股权结构                                      交易后股权结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万元)           (%)                                (万元)          (%)
深圳贝仕达克技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
                       1,575                 70                            1,875         83.333
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王永利                   300       13.333          王永利                 300         13.333

   俞 炜                    200       8.889           丁勤锋                    75        3.333

   高 鲁                    100       4.444             --                      --              --

   丁勤锋                   75        3.333             --                      --              --

   总 计               2,250              100         总 计                2,250      100【注】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             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5,037.81                       14,762.25
  负债总额(万元)                       15,431.79                   14,807.62

 银行贷款总额(万元)                              0                            0

 流动负债总额(万元)                    13,047.68                   14,807.62

   净资产(万元)                          -393.98                      -45.37

      财务数据           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2021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4,681.34                   25,124.77

  利润总额(万元)                         -464.83                   -2,647.87

   净利润(万元)                          -348.61                   -1,587.58

    11、标的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俞炜;高鲁
    受让方: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价依据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参考标的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金额-45.37 万元,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对价按照出资额平价转让,分别为 200
万元和 100 万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00 万元受让转
让方持有的苏州柯姆 13.33%股权。
    2、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
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转让方。
    (三)双方责任义务
    1、转让方向受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签署本协议已充分获得所有必需的公司内部授权、外部审批,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合法、有效、对其有约束力和可执行力的交易文本。
    (2)转让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之
前已认真审阅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项条款,不会以本协议显失公平、存在重大
误解等理由要求撤销、终止、解除、变更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主张本协议
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
    (3)标的股权权属清晰,没有任何权益负担,不存在任何股权代持情形。
    (4)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不违反中国法
律,不违反转让方现行有效的组织文件的任何条款,亦不违反转让方或标的股权
所受制的任何协议、约定或者其他文件,或者构成该等协议、约定或者其他文件
下的违约。
    (5)标的公司已获得开展业务所需的证照、批准、登记、备案、同意或其
它形式的许可。
    2、转让方承诺:
    (1)转让方承诺,在协议书生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公司完成
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转让方承诺,在过渡期内,依据中国法律和标的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
利,不做任何有损于受让方及标的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将督促标的公司依据
中国法律诚信经营。
    3、受让方承诺:
    (1)根据协议约定分别向转让方以下账户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2)促使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
的陈述、保证、承诺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
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该方
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2、如因转让方原因造成标的股权无法过户至受让方名下,转让方应当向受
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如转让方出现该违约情形,受让方
应当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违约金,转让方应当在
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将全部违约金支付至协议约定的受让方指定账户。每
逾期一日,转让方应当按照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利息。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规划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交易完成后,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苏州柯姆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至83.33%,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
公司控制,聚焦地板护理战略发展方向,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